工伤申报的主体和时限的法律规定
金华律师
2025-04-26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,工伤申报的主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首先,所有在用的人员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,包括正式职工、临时工、季节工、实习生以及返聘人员等;其次,法律明确规定了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。一般情况下,伤亡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,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在特殊情况下,如因不容拒绝的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无法按时申请,则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时限。此外,工伤事故应在发生后两个月内报告,否则可能会影响工伤认定的结果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》第四十二条: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非正式的用工形式侵害正式工的权益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一条:职工发生工作相关伤害或职业病(以下统称工伤),当月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,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。第十九条:用人单位对职工在工作中因劳动受到的损伤或者因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因素危害作用造成的职业病,如下列情形之一,应按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:(一)在本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发生事故的;(二)因工作原因在外地遭受突发性疾病或者非意外伤害的;(三)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、离岗期间以及离岗后定期健康检查,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。
下一篇:暂无 了